近日,小米汽車接連陷入多起司法糾紛與輿論風波,引發市場廣泛關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小米汽車的購車合同糾紛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小米相關條款存在不公平性,要求其雙倍返還消費者定金。
案件起因于2024年7月,消費者李女士在海口試駕后支付5000元定金訂購一輛價值31.89萬元的小米SU7 Max。因資金問題,她與小米客服協商延期提車,雙方約定訂單保留360天。然而三個月后,小米海口公司單方面要求李女士在7日內付清31.39萬元尾款。由于無法短期籌集資金且未完成驗車,李女士未支付尾款,小米隨即取消訂單并沒收定金。
法院審理認為,小米汽車要求消費者在未驗車、未交付的情況下限期付款,否則取消訂單并沒收定金,這種格式條款加重了消費者付款義務,變相限制了驗車權利,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法院指出,小米官方曾承諾支持驗車后付尾款,但實際行為與宣傳不符,構成違約。最終判決小米海口公司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其母公司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另一起爭議案件涉及小米SU7 Ultra的“挖孔機蓋”宣傳問題。今年5月,小米宣稱該機蓋完全復刻原型車設計,選裝價4.2萬元。但消費者購車后發現實際功能與宣傳不符,質疑虛假宣傳并提起訴訟。11月20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開庭質證此案。
小米方面提交新證據稱,挖孔機蓋取消了前背箱,符合雷軍微博“內部結構改了”的表述。根據風洞試驗報告,該設計可降低前后軸升力系數,增大風阻系數,具備氣流導出和輔助散熱功能。小米還強調,雷軍曾多次表示“不建議購買”挖孔機蓋版本,并在發現微博表述不準確后及時刪除相關內容,因此不構成故意誤導。
消費者維權方則指出,真風道帶來的風阻系數變化應為0.x級,而小米提供的報告數據變化微小。且該報告早在5月就已取得卻未向消費者展示。小米法務團隊的辯護被部分網友解讀為“暗示雷軍不懂車,亂發微博后改正”。
除司法糾紛外,小米汽車還面臨其他運營問題。今年9月,南京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因展銷廳未經消防許可擅自投入使用,被處以3萬元罰款。天眼查顯示,該公司為小米景明科技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Xiaomi H.K. Limited。
市場表現方面,小米集團最新財報顯示,2025年第三季度總營收1131.21億元,同比增長22.3%;經調整凈利潤113.1億元,同比增長80.9%。其中智能電動汽車及AI創新業務收入290.1億元,同比增長199.16%,成為增長最快板塊。該季度小米共交付新車超10萬輛,實現經營收益7億元。
盡管業績亮眼,但小米第三季度營收環比下滑2.4%,毛利環比下降0.6%。財報發布后,小米股價持續下跌,一度跌破40港元/股。為穩定市場信心,11月24日雷軍通過旗下公司增持260萬股小米B類普通股,耗資超1億港元。增持后雷軍持股比例達23.26%。截至11月26日收盤,小米股價報40.1港元/股,較年內高點61.45港元/股縮水5559.54億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