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雙十一”購物節的臨近,網絡購物市場迎來消費高峰,但部分網店試圖通過偷逃稅款謀取利益的行為正面臨越來越大的監管壓力。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六起涉及網紅和網店的偷稅案件,涉案金額從幾十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相關責任人最終補繳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總額遠超其偷逃的稅款。
稅務部門披露的案例顯示,這些網店普遍采用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逃避納稅義務。例如,常州以馬內利塑業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通過個人賬戶收取平臺銷售款,隱匿未開票收入,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01.67萬元。經稅務機關查處,該公司被依法追繳稅費、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25.28萬元,目前所有款項已全部入庫。
此次稅務部門集中曝光偷稅案件的時機頗為特殊。今年10月,包括拼多多在內的6500余家互聯網平臺企業已按照最新法律法規要求,向稅務部門報送了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及收入數據。稅務機關通過比對經營者自行申報的數據與平臺報送的數據,對申報收入明顯低于平臺數據的經營者進行了合規申報提醒,要求其核實收入并更正錯誤申報,以規避法律風險。
近期,不少網店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網絡上分享了收到稅務部門提醒短信的經歷。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法納稅是經營主體的法定義務,網絡平臺并非法外之地。通過個人賬戶收款、隱匿銷售收入等手段逃避納稅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經營者應增強稅法意識,如實申報收入,堅持合規經營。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偷逃稅款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除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外,還將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至五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統計顯示,此次公布的六起案例中,最終補繳金額是偷逃稅款的1.6至2.3倍。
稅務部門提醒,近期收到合規申報提醒的經營者應及時核對各平臺及線下收入,確認是否存在少申報情況。如發現申報錯誤,需依法及時更正,避免產生滯納金。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樊勇指出,平臺經濟從“野蠻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合規是必經之路。此前多名頭部網紅因偷逃稅被查處,證明“靠偷稅賺快錢”的模式不可持續。只有堅守合規底線,提升核心競爭力,經營者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足。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依法納稅是經營主體的基本義務,稅收與水電等成本一樣,是企業合規經營的必要支出。當部分網絡主播、網店經營者通過偷逃稅降低經營成本,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時,合規經營者的利益將受損。這種“違法者獲利,守法者吃虧”的現象必須堅決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