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永浩在一場直播中公開回應了關于小米海報“小字標注”的爭議。他直言,用極小字體標注“目標成為”再搭配“最強”等表述,是行業內長期存在的宣傳套路,并非小米一家獨有。羅永浩以錘子科技為例,透露當年宣傳Smartisan T1手機時,宣傳語從最初的“東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機”逐步調整為“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最終改為“我們眼中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他指出,這種通過補充限定詞規避風險的做法,本質上是行業內的“通用操作”。
羅永浩進一步分析稱,許多廠商在宣傳產品時,會通過在“最強”“最佳”等關鍵詞前添加小字“目標成為”,以此規避廣告法對絕對化用語的限制。這種做法雖然合法,但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解。他強調,企業追求產品極致化的目標無可厚非,但宣傳手段應更注重透明度,避免因表述模糊引發爭議。
針對這一現象,星紀魅族集團中國區CMO萬志強也表達了觀點。他透露,魅族內部對宣傳文案有嚴格規范,要求補充限定詞必須足夠醒目,確保消費者能清晰理解產品定位。萬志強特別提到,魅族在宣傳中始終注重價值觀傳遞,認為產品觀應與價值觀深度結合,避免因表述不當損害消費者信任。他舉例稱,魅族在發布新品時,會反復推敲宣傳語,確保既符合法規要求,又能真實反映產品特性。
此次討論引發了業界對產品宣傳邊界的關注。有分析認為,隨著消費者對廣告信息敏感度的提升,企業需在合規與創新間找到平衡點。羅永浩和萬志強的觀點均指向一個核心:產品宣傳應回歸本質,通過真實、清晰的表達建立與消費者的長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