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聯邦法院近日作出裁決,駁回了針對蘋果公司和亞馬遜的一起反壟斷訴訟。該訴訟由部分美國消費者發起,指控這兩家科技巨頭通過協議合謀,人為抬高了亞馬遜平臺上iPhone和iPad的售價。
案件核心圍繞蘋果與亞馬遜于2019年達成的一項商業協議。原告消費者指出,該協議限制了亞馬遜平臺上銷售蘋果產品的第三方經銷商數量,從2018年的約600家大幅縮減。作為交換,蘋果向亞馬遜提供產品折扣。原告認為,這種合作模式違反了反壟斷法,通過減少市場競爭推高了商品價格。
審理此案的美國地方法官金伯利·埃文森在裁決中指出,原告方存在嚴重程序問題。她特別提到,最初提起訴訟的消費者已申請退出案件,而后續加入的新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未能如實披露這一關鍵信息。法官認為,原告律師在嘗試更換當事人時,對法院及被告方存在誤導行為。
針對指控內容,蘋果和亞馬遜始終否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兩家公司強調,商業合作旨在優化消費者體驗,而非操縱市場價格。亞馬遜方面表示,調整經銷商數量是出于產品質量管控的考慮,與反壟斷無關。
盡管當前訴訟被駁回,但法官埃文森在裁定中為原告保留了修改起訴狀的權利。這意味著消費者方若能補充更充分的證據或調整訴訟策略,仍有可能重新提起訴訟。目前,原告方尚未就是否修改起訴書作出明確回應。
此案結果引發了對科技巨頭商業行為的持續關注。分析人士指出,隨著電商平臺與品牌方的合作日益緊密,類似涉及市場競爭的糾紛可能進一步增多。如何平衡商業創新與反壟斷監管,將成為未來法律實踐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