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涉及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著作權糾紛案件作出判決,該案因涉及AI技術生成內容而備受社會關注。作為上海地區首例公開審理的AI大模型著作權侵權案件,法院最終裁定被告李某構成侵權,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案件核心爭議圍繞熱門動漫《斗破蒼穹》中的經典角色"美杜莎"展開。原告公司主張,被告李某通過某技術平臺獲取該角色多張高清圖像后,利用平臺提供的"訓練LoRA"功能,以這些圖像為訓練素材生成了兩款可復現美杜莎形象特征的AI模型。該模型允許第三方用戶通過輸入特定指令,生成與原作角色高度相似的圖像內容。
原告公司認為,被告行為同時侵犯了其對美術作品的復制權和改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其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立即停止所有侵權行為、在公開渠道發布致歉聲明、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200萬元。被告方則提出抗辯,強調"美杜莎"作為公共文化符號不享有專屬權利,且作為平臺運營方已及時下架爭議內容,并通知海外合作方采取措施。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美杜莎"名稱在神話傳說中確有淵源,但原告通過二次創作賦予該角色獨特的視覺形象和藝術價值,這種具體化的表達受著作權法保護。不過,鑒于公共文化符號的共享屬性,法院未支持原告關于名稱權的主張。最終判決要求被告停止提供涉案AI模型服務,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及合理支出2萬元,對原告的其他訴求未予支持。
該判決明確劃定了AI技術應用的法律邊界,既保護了原創作者的合法權益,也為新技術背景下的著作權認定提供了司法實踐樣本。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著重考察了AI生成內容與原始作品的實質性相似程度,以及技術中立原則在侵權認定中的適用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