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僅需2997元,全程無二次收費,包教包會還包收益,按老師方法操作,短視頻賬號七天見收益,無效全額退款!”近期,一個以類似話術為誘餌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他們通過虛假宣傳短視頻賬號運營課程,騙取數千名被害人的會員費。經調查,這些所謂的“專業”課程,實為從其他渠道剽竊或低價購買后去除水印的錄像。犯罪團伙在收取費用后,承諾的免費推流、一對一指導、贈送剪輯工具等服務均未兌現。
2024年3月,王先生在網上搜索視頻制作教程時,被主播推銷的視頻剪輯課程吸引。按照主播指引,他掃描企業微信二維碼聯系了對方。對方自稱是短視頻平臺官方客服,稱平臺正在開展“創業者扶持計劃”,學習官方課程后,可在平臺發布視頻、直播帶貨,輕松賺取高收入。聽到有賺錢機會,王先生進入直播間觀看免費課程。
直播間客服人員聲稱,學習課程后,發布的視頻將獲得平臺官方流量扶持,后續可變現賺錢,十天之內就能賺回學費,且課程無效果可無理由退款。王先生聽信后,當即支付了2997元課程費。然而,學習幾天后,他發現根據課程指導發布的視頻毫無瀏覽量,更別提變現。當他申請退款時,客服百般推脫,還推薦他再支付799元升級會員。
懷疑被騙的王先生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竟又遇到一個假冒的反詐網站。網站“客服”以“測試金”為名誘導他再次支付錢款。轉出錢款后,王先生才意識到自己二次被騙,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根據王先生提供的線索展開調查,順藤摸瓜將這個假冒官方客服賣網課的詐騙團伙抓獲。經查,該“課堂”由陳某、吳某、姜某等人建立并運營,他們直接管理開課或售后團隊。
“開課團隊”負責運營免費直播課直播間,以虛假保底收益和退款承諾為誘餌,誘騙學員報名支付學費。收到費用后,要求學員添加“專屬老師”“班主任”聯系方式,隨后將學員移交“售后團隊”。“售后團隊”剛開始會幫助學員更改短視頻平臺背景、定制頭像、發送“養號”小技巧,以博取信任。之后,“專屬老師”以“賺取保底收益、固定收益、更高收益”等為誘餌,誘騙學員繼續充值成為SVIP用戶。
在案證據顯示,“開課團隊”并無相關資質和專業老師,也無真實教學和實際經營,只有詐騙客服在工作。詐騙所得除支出犯罪成本外,均被團伙成員瓜分。“售后團隊”承諾的每日固定收益、保底收益等均未兌現。學員詢問時,團伙成員以固定話術拖延,之后不再接聽學員來電、不與學員語音通話。若學員提出報警,團伙會視情況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以防“事情鬧大”。
案件移送至靜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辦案檢察官審查全案證據材料時發現,姜某不僅負責發送直播課堂后臺鏈接,還與陳某共同負責“課堂”的財務管理。資金流向顯示,“售后團隊”獨占SVIP用戶充值金額,“開課團隊”瓜分報名費的20%,剩余錢款通過陳某、姜某等人的賬戶流向包括王某所屬團隊在內的前端“推課團隊”。
檢察官對姜某控制的資金賬戶開展“穿透式”審查,鎖定10余個“推課團隊”,及時向公安機關制發追訴函,追捕追訴28名犯罪嫌疑人。這些“推課團隊”冒充官方客服、直播間老師或助理,使用某網絡平臺官方logo作為頭像,或以“官方”字樣作為昵稱。他們以“免費學習”“高收益變現”“流量推廣”為誘餌,熱情給學員發學習資料,或幫著分析賬號問題,引導學員收看免費直播課,最終購買課程。
辦案檢察官發現,這些“推課團隊”不直屬陳某等人管理,每個團隊有各自負責人,與陳某等人形成合作關系。“推課團隊”遍布全國多個省份,有的在當地注冊開設文化公司、媒體工作室等作為掩飾,招攬人員參與犯罪。此類“推課團隊”擴張迅速,團隊成員之間相互介紹業務,部分業務員熟悉業務流程后還選擇單干。
經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陳某先后伙同吳某、姜某等人開設數個不同代號的詐騙課堂,與多個專門“推課團隊”合作,銷售虛假課程,騙取被害人錢款達1700萬余元。陳某等人在2023年10月至11月組建“推課團隊”為其他“網絡直播課堂”(涉案人員另案處理)引流,騙取被害人錢款24萬余元。2024年2月至4月,陳某還與吳某等人合作,組建“售后團隊”,騙取被害人錢款280萬余元。
辦案檢察官經審查認為,該案詐騙數額已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陳某、吳某、姜某等人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其他涉案人員對詐騙活動起到了幫助作用,應當認定為詐騙罪的共犯。檢察官會同審計人員根據任職時間、任務分工等,對涉案人員需要負責的金額進行逐一審計,最終確定了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額。
從2024年12月開始,靜安區檢察院陸續對該系列案件中的64名涉案人員依法提起公訴。截至目前,法院已對44人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其中6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相關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