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公告,小米汽車因高速領航輔助駕駛功能存在安全隱患,決定對11.7萬輛SU7標準版電動汽車實施召回。此次召回涉及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8月30日生產的車輛,召回編號為S2025M0149I和S2025M0150I。
根據召回編號信息,此次召回類型為"I"(調查影響),缺陷類別為"S"(安全缺陷),表明問題并非由企業主動發現,而是監管部門調查后確認存在安全風險。具體問題指向車輛的高速領航輔助駕駛功能可靠性不足,可能影響行車安全。
同日,小米汽車宣布啟動OTA秋季大版本升級,向SU7車型推送Xiaomi HyperOS 1.10.0系統。公司回應稱,此次召回將通過軟件升級完成,主要優化輔助駕駛速度控制策略,新增動態車速功能,旨在提升高速領航輔助功能的連貫性。雖然無需更換硬件,但仍按召回程序進行備案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召回是小米SU7標準版第二次因安全問題被召回。今年1月,該車型曾因軟件策略問題導致授時同步異常,影響智能泊車輔助功能對靜態障礙物的探測,涉及3.09萬輛汽車。當時召回未披露具體編號,但同樣涉及安全隱患。
監管部門對智能網聯汽車OTA升級的監管正在持續加強。2020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將OTA技術納入召回監管體系,要求企業通過OTA消除缺陷時必須備案。今年2月,工信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文,強調規范OTA升級應用,防止企業借此隱瞞缺陷或規避責任。
8月13日,兩部門進一步發布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不得推送未經充分測試的軟件版本,不得通過OTA隱瞞缺陷。文件特別指出,企業需確保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與準入產品一致,并承擔產品安全責任。
與小米汽車同日發布召回公告的還有斯巴魯、廣汽豐田、一汽豐田和豐田中國。這些企業的召回編號均以"S"開頭、"V"結尾,表明屬于企業主動召回,與小米汽車的"調查影響"類型形成對比。
小米汽車的回應方式引發部分網友質疑。公司強調通過OTA升級"提升功能可靠性"的表述,被認為可能模糊召回與普通升級的界限。業內人士指出,監管部門強化OTA監管的目的,正是防止企業以功能優化名義掩蓋產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