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發生一起因不當使用“智駕神器”引發的交通安全事件。一名男子酒后駕駛車輛時,使用了所謂的“智駕神器”試圖實現自動駕駛,結果車輛在行駛20分鐘后突然停在道路中央,幸得路人及時發現并報警,避免了更嚴重的后果。這一事件再次引發了公眾對輔助駕駛與自動駕駛概念混淆的關注。
央視對此類“智駕神器”進行了深入調查,明確指出輔助駕駛并不等同于自動駕駛。市場上一些商家宣傳的“托管方向盤”功能,實際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不可輕信。調查發現,在某購物平臺上,直接搜索“智駕神器”并無結果,但輸入“方向盤輔助神器”后,卻能出現“方向盤裝飾品”“方向回正標記”等相關產品,價格在60至100元之間。部分商家為規避風險,在溝通時使用同音字暗示產品具有“智駕免提示”的功能。
為了驗證這些產品的實際效果,央視記者購買了兩款不同樣式的“智駕神器”進行測試。結果顯示,安裝此類產品后,駕駛人雙手離開方向盤,車輛的智能系統無法感應到駕駛人的狀態,也不會發出任何提示。專家指出,這種輔助裝置通過物理配重、強磁吸附等技術手段,欺騙了車輛的駕駛員監控系統(DMS),使其誤判駕駛人處于正常監管狀態,從而實現了長時間脫離方向盤和視線的違規操作,嚴重破壞了車輛的安全設計。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專家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這類“智駕神器”并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際標準或行業標準,尤其是其干擾車輛安全監測系統的行為。如果因此造成嚴重后果,如交通事故致人傷亡,相關責任人將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50%至2倍的罰金。若情節特別嚴重,如導致多人傷亡,則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不變。
進一步分析指出,如果產品在設計和宣傳過程中直接誘導駕駛人脫離監管,例如使用“解放雙手、免接管”等字樣,并因此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相關責任人有可能被認定為危害公共安全,面臨更加嚴重的刑罰。同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如果未盡到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資格的審核義務,或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消費者受損,也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市場上消費者能夠購買到的車輛所配備的智駕功能,均屬于L2級及以下的輔助駕駛。這意味著,這些“智能駕駛”功能對駕駛人來說,更多是承擔“助手”的角色,旨在分擔開車壓力,但無法像人類一樣應對所有復雜多變的交通場景。根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我國汽車智能駕駛共分為六個級別,從L0的應急輔助到L5的完全自動駕駛。駕駛人在使用“智能駕駛”功能時,如果注意力分散或從事與駕駛不相關的活動,一旦發生事故,將可能面臨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及刑事追責三重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