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BC報道,歐盟執(zhí)行機構歐盟委員會周五表示,初步認定 TikTok 和 meta 均違反了其透明度規(guī)則。
歐盟指責美國科技巨頭違反了《數字服務法案》(DSA,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科技立法)賦予研究人員充分訪問公共數據的義務。
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補充道:委員會還初步發(fā)現,Instagram 和 Facebook 的 meta 違反了其義務,即沒有為用戶提供簡單的機制來通知非法內容,也沒有允許他們有效地挑戰(zhàn)內容審核決定。
《數字服務法》是歐盟為遏制大型科技公司權力而制定的少數立法之一。歐盟委員會還根據另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數字市場法》展開了多項調查。
meta 發(fā)言人本·沃爾特斯 (Ben Walters)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不同意任何有關我們違反 DSA 的說法,我們將繼續(xù)就這些問題與歐盟委員會進行談判。
他補充道:在歐盟,自 DSA 生效以來,我們對內容報告選項、申訴流程和數據訪問工具進行了更改,并相信這些解決方案符合歐盟法律的要求。
TikTok 發(fā)言人在一份聲明中告訴 CNBC,該公司致力于透明度,并重視研究人員對其平臺和整個社交媒體行業(yè)的貢獻。
該發(fā)言人表示:我們在數據共享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迄今為止,已有近 1000 個研究團隊通過我們的研究工具獲得了數據訪問權。
他們補充道:我們正在審查歐盟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但放松數據保護措施的要求使《數據保護法》和《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直接陷入沖突。如果無法完全遵守這兩項規(guī)定,我們敦促監(jiān)管機構明確如何協(xié)調這些義務。
歐盟表示,研究人員應該有權訪問社交媒體平臺的數據,因為這使公眾能夠審查該技術對身體或精神健康的任何潛在影響。
委員會在初步調查結果中表示,Facebook、Instagram 和 TikTok可能為研究人員請求訪問公共數據設置了繁瑣的程序和工具。這往往導致他們獲得的數據不完整或不可靠,影響了他們開展研究的能力,例如確定用戶(包括未成年人)是否接觸到非法或有害內容。
委員會現在邀請科技公司審查其調查結果并以書面形式答復。
如果委員會的初步調查結果得到維持,它有權發(fā)布不合規(guī)決定,罰款金額最高可達其全球年營業(yè)額的 6%——這對 meta 和 TikTok 所有者字節(jié)跳動來說是一筆巨款。
meta 2024年營收為1645億美元,如果罰款6%,罰金將近百億美元。
TikTok被估計2024年營收230億美元,如果罰款6%,罰金將近14億美元。
今年4月,meta還根據《數字市場法》面臨2億歐元(約合2.284億美元)的罰款,這是歐盟委員會首次行使新的競爭權力。這筆罰款與用戶如何同意數據收集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