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圍繞小米手機宣傳海報的爭議在網絡上持續發酵。事件的起因是小米發布的一款新手機宣傳海報中,“逆光之王”四個大字格外醒目,然而在海報的右下角,卻以極小的字體標注了“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的說明。這一細節引發了眾多消費者和法律界人士的關注。

有觀點指出,小米此次宣傳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根據我國廣告法,廣告中禁止使用“最牛逼”等絕對化用語,此類表述容易引發不正當競爭。而“逆光之王”的宣傳語,在消費者看來,很容易理解為該手機在逆光拍攝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同類產品難以企及。這種表述方式,被認為是對廣告法規定的變相突破。
一位法律從業者表示,從法律角度看,小米的這種宣傳行為不僅可能誤導消費者,還違反了市場經濟的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也是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企業在進行廣告宣傳時,應當遵循真實、準確的原則,不得夸大產品性能或進行虛假宣傳。
此次事件并非小米首次陷入宣傳爭議。此前,小米也曾因宣傳用語問題引發過類似討論。有消費者認為,企業頻繁在宣傳上“打擦邊球”,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影響了行業的公平競爭環境。
與此同時,市場上其他企業的一些宣傳行為也被提及。例如,華為曾因“愛國”主題的宣傳引發爭議,部分觀點認為這種宣傳方式可能對消費者形成道德綁架;西貝莜面村也曾因宣傳內容被指存在美化之嫌,被質疑為“愚弄低智客戶”。這些案例反映出,當前部分企業在宣傳過程中,存在過度包裝、誤導消費者的問題。
有分析認為,企業宣傳應當回歸產品本質,以真實、客觀的方式向消費者傳遞信息。過度依賴夸張的宣傳用語,雖然可能在短期內吸引眼球,但從長遠來看,卻可能損害企業的品牌形象和消費者信任。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只有堅守誠信底線,才能贏得消費者的認可和市場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