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罰款1.5萬元。
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生產了多款外包裝標簽標識為“永豐1163年 皇宮貢酒”“永豐1163貢皇家酒”“永豐牌 中華老字號 源自皇宮貢酒”的產品,當事人均提供了涉案產品的檢測報告,產品無質量問題,均屬合格產品,以及提供了“永豐皇宮貢酒、永豐1163、貢皇家”等相關商標注冊證。監管機關認為,當事人未能提供相關具有繼承性、可追溯性的歷史記載類材料對宣傳內容加以佐證,產品宣傳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本案中當事人使用持有的多個注冊商標重新排列組合進行產品標識,屬于注冊商標不規范使用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當事人已對上述涉案產品進行下架和召回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