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刊登公告稱,迪麗熱巴與被告荀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中,被告荀某發布的博文缺乏事實依據,且言語粗鄙,構成對迪麗熱巴的侮辱和誹謗,侵犯了其名譽權。判決荀某向原告迪麗熱巴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5萬元、合理支出3000元,荀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致歉義務,迪麗熱巴申請強制執行。
此外,同日,三亞海棠金寶路電子商務商行因構成對迪麗熱巴肖像權、姓名權的侵犯,被判決向原告迪麗熱巴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三亞海棠金寶路電子商務商行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致歉義務,迪麗熱巴申請強制執行。






















